业务范围

新闻中心

人死后欠下的债怎么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人死后欠下的债怎么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 规定: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。

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。

  通俗来讲就是,如果债务人死后还剩下财产,则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范围内进行偿还,超出部分视其意愿而定。如果债务人死后剩下财产,继承人不愿意继承;或者债务人并没有遗产剩下,则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。

 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不是债务人名下所有财产都可以算作遗产,有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,应当进行区分。而对于继承人,只要在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,就视为接受继承。


文章编辑由www.bflr007.com 北方猎人北京要债公司,北京要账公司,北京追账公司 原创编制,转载请注明出处

24TEL:  153 1118 6110

      上一篇     下一篇